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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排污费 [打印本页]

作者: 缘起缘乐    时间: 2010-11-16 19:26
标题: 排污费
我们公司是房产开发公司,发包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分包给我们老板,其实就是相当于是挂靠建筑公司.现在环保局要征收排污费,通知单是给建筑公司的,但建筑公司要我们去交钱,老板说明天从银行转过去,那怎么做帐务处理啊,还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吗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11-17 07:58
做代付处理.记入“其他应收款”中,在与建筑公司结算时,冲平
作者: 明小明    时间: 2010-11-17 08:40
实际建设方,施工方是一家,但形式上要分开。施工要单独核算。建设方把款打到施工方账户,所有的是施工方付的款就由施工方付。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作者: 缘起缘乐    时间: 2010-11-17 21:31
问题是老板不行啊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10-11-18 08:41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和我公司是一样的,用现金交,名称开成建筑公司,
作者: 李子一    时间: 2010-12-30 16:56
我公司和楼主的情况一样,只是现在此款我公司代建筑公司交了,但发票名称环保局开成了我公司的了,我现在都不知咋处理了,还是做代付处理呢,还是进入开发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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