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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交(提)的土地增值税能否在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三夏好人    时间: 2008-5-20 10:10
标题: 预交(提)的土地增值税能否在税前扣除
关于2006年31号文,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按预收房款1%预交或者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能否作为税金扣除.比如12月20开盘,预收了2亿房款,应预交的土地增值税为200万.但是在对4季度所得税进行申报时该土地增值税还没有缴纳.请问:能否在申报锁的税时进行扣除该土地增值税?
作者: 三夏好人    时间: 2008-5-20 10:13
接上
因为当地土地增值税是在房交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才由房交所代收.而办理该产权是个陆续的过程,导致我们在对去年4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只缴纳了少部分土地增值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20 10:27
按照299号文进行预缴,无须扣除
作者: 邱仲德    时间: 2008-5-20 10:5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在汇算清缴时不能够扣除
作者: 云里    时间: 2011-10-21 17:18
不能扣除,项目清算时才可以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26 17:05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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