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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自留地”合作开发项目税务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细线条    时间: 2010-11-8 11:07
标题: 村“自留地”合作开发项目税务政策
随城市的发展,很多原城市周边的村镇现在都变成了城市中心。而这些村镇的“自留地”,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热潮,不可避免地以各种方式开发建设,实现土地价值。其中之一就是村里以土地与专业房产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建成后,分成物业。问题随之而来:这些“自留地”属于集体土地,项目建成后不能办理正常的产权证,说到底就是项目对外销售的只是物业的使用权。如此项目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如何定性、计算缴纳以及管理?!!!!
作者: earthstone    时间: 2010-11-8 11:36
学习一下,正好需要这方面的资料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4-7 20:14
对,小产权房怎么处理呀
作者: zhanlu    时间: 2013-3-26 14:53
营业税,所得税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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