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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合同要贴印花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10-14 09:30
标题: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合同要贴印花税吗
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机关签订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合同要贴印花税?谢谢!
作者: 红剑    时间: 2010-10-14 09:4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第二条的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第155号)规定:“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贴花。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10-14 14:38
请问那这类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按多少税率来帖?谢谢!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10-10-15 16:03
你具体说下什么性质吧,或着看下印花税规定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10-18 13:25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机关签订的市政配套、与企业签订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电信,有线电视)等合同要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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