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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异地设分公司收集客户签约资料及收款需在当地纳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0-10-13 20:12
标题: 房地产公司异地设分公司收集客户签约资料及收款需在当地纳税吗?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A城一家房地产公司,因有较多B城客户,公司设想在B城设立营销服务点(以分公司形式设立),方便客户。该营销服务点具有一定营销展示内容,并以房产公司在营销点收取客户签约资料,收取客户款项(房产公司在B城某银行开立有售房监管账户),最终在A城以房产公司盖章确认完成签约手续。请问,这样的营销点(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相关税金吗?
  回复意见: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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