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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情形账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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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9-7 09:30
标题:
这样的情形账务怎么处理?
有A和B两公司,A公司进行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土地,目的是为农民建回迁楼,土地使用权证上名字是A公司的,可是具体实施是B公司,B公司设计建造,设计费用、建安成本等一系列票据都在B公司下账了(发票有的是开的A公司抬头),现在A公司老板要把这个项目所有的账转到A公司(税务局也这样要求),不知该怎样操作呢?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集思广义,谢谢!
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9-7 09:42
光看,没人说点什么,讨论一下也可以呀。畅所欲言
作者:
sdh2007
时间:
2010-9-7 09:54
税务局要求就好办了,账务处理不难,关键是税务局怎么认定合并形式,缴纳什么税这才是关键
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9-7 10:02
有道理,谢谢。
作者:
尹伟
时间:
2010-9-7 10:04
把抬头是A公司的统统转入A公司帐。至于抬头是B公司的是不是让AB两公司签一个转让协议,然后把账面余额结转到A公司帐上。
作者:
李薛呈
时间:
2010-9-7 10:24
标题:
说两句
要看B公司有没有开发资质,如没有则为B公司是A公司的承建商,AB公司互走往来账即可,如果B公司有开发资质,根据事实则是A转包给了B,要有转包合同,转包价要缴所得税。否则税务不认可,开发主体任然是A方,要承担一切责任。
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9-7 10:56
B公司有开发资质,但A公司坚持要这套账(另有原因),B公司也同意,B公司也有建筑资质,看来做为A公司的承建商可以考虑,完工时要B公司给A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对吧
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9-7 10:58
不要B公司开票可不可以呢
作者:
鑫艺坊
时间:
2010-9-7 11:35
企业并购吧,由A公司收购B公司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0-11-5 09:51
AB两个公司先按协议把利益分配清,再按税务要求把该交的税缴了,应该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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