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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卖房送冰箱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凡达    时间: 2010-9-1 22:32
标题: 卖房送冰箱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卖房送冰箱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于近期推出一项促销方案,规定凡是在促销期间与其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均可配送价值2500元的冰箱1台。该公司优惠期间共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并按此开据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同时送出冰箱100台,价值25万元。为此,该公司财务人员以此种情况在税法上应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向地税部门计算缴纳营业税76.25万元〔(1500+25)×5%〕。但作为增值税主管机关的国税部门认为企业上述政策理解有误,售房与赠送冰箱属于兼营行为,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分别确定,分别缴纳。为此,该公司财务人员对上述的征税依据提出政策咨询。

  首先,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确认。《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现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这里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所指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这里的货物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概念,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对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理解,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三个层面的关系。

  一是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是指货物销售。

      二是混合销售行为中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和货物,不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税目。

      三是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存在着联系。一般而言,货物销售是提供应税劳务同时存在一项行为中。就本例而言,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促销行为属于在销售不动产的同时销售货物(冰箱)的行为,没有同时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货物销售,所以该项行为不能适用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处理,而属于营业税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


作者: 王泰    时间: 2010-9-2 06:30
应该不算混合销售,赠品应代扣个人所得税,并计入销售费用。
作者: 许翠云    时间: 2010-9-2 09:04
应该不算混合销售,
作者: 汪思亮    时间: 2010-9-9 16:36
DFFDDSFDSSDSSSSSSSSS
作者: 郑梅    时间: 2010-9-9 20:10
标题: 不是混合销售
不属于混合销售,是在销售费用里归集的。
作者: ahhf0116    时间: 2010-9-14 14:30
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作者: jiahan040619    时间: 2010-9-14 14:40
学习进行中。。。。。。。
作者: ywzjp    时间: 2010-9-14 15:15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作者: 秋天的秤子    时间: 2010-9-14 15:29
不知道,学习中,呵呵
作者: maomaoangle    时间: 2010-9-14 15:37
恩,不知道,学习下
作者: mhmyt    时间: 2010-9-14 17:44
是属于销售费用?不算是公司的销售?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9-17 11:36
学习了,明白了如何处理赠物的促销销售方式。
作者: 小胖胖    时间: 2010-9-17 12:12
这个问题值得看一下
作者: 小胖胖    时间: 2010-9-17 12:17
有价值的帖子,谢谢
作者: 不倒翁    时间: 2010-9-17 12:18
不算混合销售,赠品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9-17 13:43
个人理解是混合销售行为
作者: canan_chain    时间: 2010-9-17 21:14
正需要这个啊,到底怎么处理的
作者: 柏拉图    时间: 2010-9-17 22:56
应该是按销售不动产和,不是混合销售
作者: 梦游江南    时间: 2010-9-23 08: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不能知有没有下回分解,期待着呢!
作者: 梦游江南    时间: 2010-9-23 08:2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不知有没有下回分解,期待着呢!
作者: 梦游江南    时间: 2010-9-23 08:37
那25万元的冰箱是不是以其他业务收入计征营业税?
作者: 喷火龙    时间: 2010-9-29 18:27
努力学习,努力学习。。。。
作者: 赫学    时间: 2010-9-29 20:07
标题: study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静宁志远    时间: 2010-9-29 20:11
应该不算混合销售,赠品应代扣个人所得税,并计入销售费用。

作者: 小王007    时间: 2010-9-29 21:46
学习知识,加强业务!!!!
作者: 温馨家园    时间: 2010-9-29 21:56
应是视同销售行为。。。。
作者: duyiwuer    时间: 2010-9-30 10:12
不属于混合销售
!!!!
作者: siminyi    时间: 2010-9-30 10:25
如果不属于混合销售,价格怎么分配?
作者: hunger323    时间: 2010-9-30 11:19
标题: 不属于
不属于,这个没算在房价里,是赠送哦
作者: 合肥房地产    时间: 2010-9-30 12:49
应该算作促销费用,不应交税
作者: 阳光水岸    时间: 2010-10-16 15:36
正好我也有疑问,我单位要送电脑,参考一下
作者: 胡三    时间: 2010-10-16 16:10
值得学习借鉴。
作者: alida    时间: 2010-10-16 16:44
借鉴学习,同行
作者: daikai3435390    时间: 2010-10-19 12:32
好好学习,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好好学习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作者: 快乐时尚    时间: 2010-10-19 16:07
想看想看想看想看
作者: sea00000    时间: 2010-10-19 16:33
学习一下················
作者: 快乐时尚    时间: 2010-10-19 16:41
这个应该不算混合销售吧,前提是买了房才有冰箱个
作者: jackie_fei    时间: 2010-11-2 10:59
归到费用里吗??回复看一下正确答案
作者: 房会初级学员    时间: 2010-11-2 11:34
学习下感谢下
作者: 风影相随    时间: 2010-11-2 12:46
看看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作者: deeds    时间: 2010-11-2 15:16
学习,这个问题复杂
作者: deeds    时间: 2010-11-2 15:24
还不如直接优惠2500块。增值税也省啦,营业税也省啦,个人所得税也省啦。账务也简单,促销上未必比优惠2500来得好。

[ 本帖最后由 deeds 于 2010-11-2 15:28 编辑 ]
作者: lcc0001    时间: 2010-11-2 16:30
看看是如何缴纳营业税

作者: 雪莉洋    时间: 2010-11-4 15:21
应该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作者: 学有所得    时间: 2010-12-2 14:53
送冰箱应上增值税吧?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3-12 18:58
卖房送冰箱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作者: 咪来哆    时间: 2011-3-12 21:21
常用的促销手段,应该不算混合销售行为
作者: 费忠实    时间: 2011-3-13 10:54
标题: 支持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今天有学了一遍啊。
作者: 风玲    时间: 2011-3-13 15:55
个人认为赠送的冰霜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收入,不应该计税.而应作为销售成本费用列支.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1-3-13 17:06
学一下!!!!!!!!!!!!!!!!!!!!!!!
作者: yeshaojian    时间: 2011-3-18 11:09
应该不算混合销售,赠品应代扣个人所得税,并计入销售费用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6-15 10:11
学习中
作者: 大海浪花    时间: 2012-6-15 10:24
学习是必须的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6-15 13:44
学习了,谢谢
作者: 黄黄立青    时间: 2012-6-15 14:06
学习学习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6-15 14:24
学习下,谢谢
作者: shezha    时间: 2012-6-16 10:19
学习学习
作者: 李文富    时间: 2012-6-23 15:13
学习了,
作者: 李文富    时间: 2012-6-23 15:36
也没有增值呀,原价进出作为增值税处理显得生硬,难以理解。难道税法如面团可以随便捏的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6-29 15:32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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