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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使用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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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8-23 13:37
标题:
土地使用费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请问其中的“土地使用费”指的是土地使用税吗?如真的就是土地税不就可以列“开发成本”了吧?
作者:
四川小蚂蚁
时间:
2010-8-23 15:32
标题:
不一样
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费是指在计划经济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
土地使用费在以前的教材和条款中看得到,后出让金制度出来后废止了。
楼主心真细,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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