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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代建涉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zetaoyu    时间: 2010-8-18 08:56
标题: 关于代建涉税问题?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现在跟政府合作一个项目,我们帮他们代建安置房,我们不具体建设,只是承包以后全部分包出去,分包单位把发票开给我们,我们再开具相同金额发票给政府合作部门,这样我们是不是不用交营业税?比如最后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给我们开了5000万发票,我们同样给政府合作部门开5000万发票,因为建筑业是差额纳营业税,我们是不是就不用交营业税了?另外还有其他涉税风险吗?谢谢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8-18 09:14
先占个座先,你们这么做会不会被认定为合作建房??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10-9-6 13:56
和我一样的问题,不知所云
作者: 会计盛    时间: 2010-9-6 14:36
代建:房产公司不能垫资、有代建合同、土地不属于房产公司方
建筑公司发票应开给政府,你们只开服务费部分的发票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9-6 14:42
恩 好好学习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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