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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计提的税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奔驰的蜗牛    时间: 2010-7-28 08:23
标题: 关于计提的税金
前一阵事务所给我们检查,说我们计提的税金进的科目不对,应该是进待摊费用。可我觉得应该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到底应该进哪个呢?
作者: valent2010    时间: 2010-7-28 08:34
待高手点评哈。。。。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7-28 08:55
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来看,是应计入待摊费用,然后按收入摊入主营业税金,这样能比较准确地核算企业的损益情况,一般企业计提的税金的附加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通过待摊税金科目较好,但房地产企业有特殊性,未转为收入的预收款交缴的税金及附加税允许税前扣除,如直接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会计处理与税收上不存在差异,年终清算时还省了帐务调整的麻烦,从这个角度说,记入主营业务税金科目也有一定好处,但不一定符合会计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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