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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取的定金该不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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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茗小米米
时间:
2010-7-6 09:05
标题:
收取的定金该不该缴税
以认购书的形式收了定金,认购书确定具体的房号与单价,但没签合同,应不应该计算所得税?按31号文第六条,签定正式合同的确认收入,而签认购书就可以回避这一点了。
作者:
阿凡达
时间:
2010-7-6 09:12
定金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作者:
香茗小米米
时间:
2010-7-6 09:19
原帖由
阿凡达
于 2010-7-6 09:12 发表
定金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所得税有规定吗?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7-6 09:34
无论以何名义收取的款项,都应该计提税金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0-7-6 09:35
要交税啊,你那认购书估计还是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时候认购的吧
这个最好帐外。本来就不符合规定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10-7-6 10:32
这种情况只计提缴纳营业税,不计算所复部
作者:
香茗小米米
时间:
2010-7-6 11:08
谢谢楼上亲们的回复!再烦请亲们说说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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