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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品房门面未出售公司用作售楼部装修费用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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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柱睛雪
时间:
2010-6-11 21:23
标题:
商品房门面未出售公司用作售楼部装修费用怎样处理?
如题,公司用自己开发的门面房装修后用做公司售楼部,包括装修费用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呀?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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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柱睛雪 于 2010-6-11 23:22 编辑
]
作者:
智诚
时间:
2010-6-11 23:32
将自己开发的商品房、门面房临时作为售楼部,因其本身就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修、装饰费用若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同商品房主体一并出售,应归属于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0-6-12 08:38
楼上??????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0-6-12 08:57
赞同2楼的说法,可以作为特定的成本对象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6-12 09:06
个人感觉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比较好
作者:
zfj7709
时间:
2010-6-12 10:16
金额不大直接入营业费用 如金额比较大放待摊费用.
作者:
天柱睛雪
时间:
2010-6-13 07:13
谢谢大家的解答。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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