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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品房门面未出售公司用作售楼部装修费用怎样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柱睛雪    时间: 2010-6-11 21:23
标题: 商品房门面未出售公司用作售楼部装修费用怎样处理?
如题,公司用自己开发的门面房装修后用做公司售楼部,包括装修费用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呀?请教了。

[ 本帖最后由 天柱睛雪 于 2010-6-11 23:22 编辑 ]
作者: 智诚    时间: 2010-6-11 23:32
将自己开发的商品房、门面房临时作为售楼部,因其本身就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修、装饰费用若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同商品房主体一并出售,应归属于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0-6-12 08:38
楼上??????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0-6-12 08:57
赞同2楼的说法,可以作为特定的成本对象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6-12 09:06
个人感觉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比较好
作者: zfj7709    时间: 2010-6-12 10:16
金额不大直接入营业费用  如金额比较大放待摊费用.
作者: 天柱睛雪    时间: 2010-6-13 07:13
谢谢大家的解答。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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