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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0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契税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兰屿    时间: 2010-6-1 09:15
标题: 2010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契税政策
楼市政策:2010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契税政策

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

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 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

个 税:差额的30% 或全额的2%

2、 满五年的: 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

3、 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作者: 奇迹缘份    时间: 2010-6-1 09:35
学习一下新政策
作者: qy998    时间: 2010-6-1 10:04
学习新政策,谢谢。。。。。。。。。。。。。。。。。。。。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6-1 13:53
请问该内容的文件号是多少?
作者: 合肥会计    时间: 2010-6-1 18:16
该内容的文件号是多少
作者: zhoude0574    时间: 2010-6-2 10:46
该内容的文件号是多少
作者: 兰屿    时间: 2010-6-8 10:50
文件号是多少就不太清楚,但请各位放心,这个内容绝对真实。。。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1-5-16 14:46
相信楼主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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