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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地产税务的一些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浮生萧条.    时间: 2010-6-1 09:06
标题: 关于房地产税务的一些疑问
现在开发商把工程分为很多个部门,一个部门有一个开发商。
开发商的投入都计算到“工程施工”里面了,成本扩大,但是貌似税收不是按利润了。
今年我们黑龙江财政局的政策是,按销售计算税收,也就是卖一套房收一个税,与成本无关了!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把一些费用靠进成本,该怎么记就怎么记了?
作者: 乱飞天下    时间: 2010-6-1 09:10
按销售计算税收也就是营业税及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吧,后面包括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所得税肯定还是要和成本有关的。
作者: 一镁    时间: 2010-6-2 09:15
你说的是按收入预增所得说,土地增值税,关键就是看年底税局让不让你所得税的汇算,以及工程结束做不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还是要做2手准备。而且国家对2010年开工的项目现在要求都是查账征收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6-2 10:46
不管怎样,能进成本的还是要进成本,免得为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留下麻烦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10-6-2 11:24
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肯定还是要清算的,还是按政策来。
作者: 阳光季节01    时间: 2010-6-6 21:22
同意2楼意见,三楼意见也很对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6-7 10:12
在汇算清缴前好好学习各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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