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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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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123
时间:
2010-5-27 09:06
标题:
国税发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家好:刚看了国税发的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谢谢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10-5-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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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也就是利息不算成本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10-5-27 23:02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意思:项目完工后至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这阶段是发生的利息不应计入开发成本了,应计入财务费用中。
作者:
qingniandazhou
时间:
2010-7-8 21:47
根据土地增值税扣除政策,开发成本是允许全额扣除的,利息支出应从“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利息支出”转移至开发费用之财务费用中,然后再衡量其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有无出入,是否取得符合规定的费用单据,以定扣除金额。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10-7-9 00:17
利息不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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