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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投资持有12个月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极大熊    时间: 2010-5-18 23:47
标题: 讨论: 投资持有12个月的问题
讨论:            投资持有12个月的问题
新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实际操作时应该如何判定持有12个月。假设公司在年中6月份购进股票,打算长期持有,但是截止到纳税年度当年12月份时,持有期未到12个月,是否6-12月份的收入不能作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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