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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取的2.5%的教育经费未使用部分做纳税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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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可
时间:
2008-4-28 09:49
标题:
提取的2.5%的教育经费未使用部分做纳税调整吗
提取的
2.5%
的教育经费未使用部分做纳税调整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4-28 10:31
如果是2007年度事项,那2007年度汇算清缴不强调实际使用了多少,而是按计税工资的1.5%做税前扣除的,高出计税工资的1.5%的部分须做纳税调增;如果是2008年度发生的计提事项,那就是“实际发生”部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2.5%的未使用部分需要做税前调增处理。
好像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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