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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年4月25日司长答疑(房地产税收部分) [打印本页]

作者: 396217522    时间: 2010-5-2 21:38
标题: 2009年4月25日司长答疑(房地产税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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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预售合同》的收入未达到完工标准,即:俗称的预售收入,那么附表三的第52行填写预计毛利额,而附表二是的成本、主表第三行的税金及附加,是不会有数据的。当年的税金及附加由于未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应在附表三第40行(其他调减项目)中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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