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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计利润率与计税毛利率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8 10:54
标题: 预计利润率与计税毛利率的区别?
1、预计利润率与计税毛利率二者有什么区别?
2、完工已销售产品与未完工产品工分开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吗?如果分开如何计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8 11:04
新31号文规定: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预计毛利率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后的金额

按照31号文规定的毛利率计算出毛利,再加上房地产公司当期的实际利润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利润率应该是(2008)299号文中的说法,这个文件已经作废了,预计利润率计算出来的不再是毛利,直接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8 11:05
已完工开发产品按照实际利润额来计算所得税,而未完工开发产品则按照31号文规定的预计毛利率来计算所得税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8 11:13
就是在做会计账时,未完工产品的预售收入是不结转销售收入的吧.就是不计入"销售收入"科目是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8 11:14
预收账款科目挂账就可以了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8 11:15
如果是开始就是预售。销售收入都是从预售转入的。那是不是直接用计算出来的毛利-销售成本-营税金及附-期间费用=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8 11:17
你说的应该是现房销售吧,不是预售

如果已经是毛利就不能再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了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8 11:23
对,我想错了。。。
1、如果只是预售,然后预售转收入,结转成本。那本月计算毛利就直接-税金及附加-期间费费;
2、现实中不能这样分吧,那也太麻烦了,如果又有完工产品收入,又有预售转收入,这不乱了吗???现实中是怎么核算的呀???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8 12:38
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交付给业主后就要确认收入和成本,反映到当期的利润去了

未完工的按照预计毛利率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啊,不存在分开分不开的问题,本来在账务处理中就是分开的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8 12:49
1、“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是预收转收入.这部分已经交税了..如果转成收入你再交税不是重复了吗?
2、“销售收入”可能有一部分根本没走预收款。那这部分就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吗?
3、那你怎么去区这两部分?

[ 本帖最后由 于会计_2009 于 2010-4-8 12:52 编辑 ]
作者: 新房产会计    时间: 2010-4-13 16:54
很想知道正确的答案,请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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