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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收到的配套费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 [打印本页]

作者: 7337    时间: 2010-4-2 13:20
标题: 请问收到的配套费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
请问收到的配套费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
作者: bhybh    时间: 2010-4-2 13:33
我觉得应该是冲减开发成本.做收入或补贴都不合适.
作者: 7337    时间: 2010-4-2 13:38
本来我觉得计入收入,这样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不减少基数,但就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
作者: 7337    时间: 2010-4-2 13:38
不知道各位还有什么高见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2 14:10
标题: 北京财政局有个文件可以看一下
土地出让金返还

申请事项:申请土地出让金

申请部门:经济建设二处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返还企业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6]1868号文件进行财务处理。即:一律做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申请程序:

一、受理:

资料:

1、开发商与市国土资源局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交齐地价款交款票据;

4、合作建设协议书;

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

6、污染扰民企业须提供“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局、一委批复;

7、土地出让金返还申请。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经有关人员对上述返还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交款票据核对无误后,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领导审批;

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

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告知

经审批同意,通知申请返还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帐户及帐号办理返还手续。

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时限:30个工作日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2 14:11
现在一般不作为资本公积,而作为补贴收入来处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7337    时间: 2010-4-3 22:16
依然没有统一的观点,论坛高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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