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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公司适用房地产会计吗 [打印本页]

作者: wfj0527    时间: 2010-3-30 10:49
标题: 这种公司适用房地产会计吗
公司投资开发一个商业市场,开发好后或租或卖,现在已购得一宗地,取得这块地的费用,税务让计入无形资产,我觉得应计开发成本,请高人指点,本人刚接触这行,好茫然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3-30 11:06
适用的,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最大的不同成本的归集以及开发成本科目的设置
作者: wfj0527    时间: 2010-3-30 11:38
谢谢站长,那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到底是入无形资产,还是开发成本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3-30 12:5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就土地使用权的处理规定如下:“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所以,对于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07年自行开发的房产或购置的房产,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的处理规定,土地价值可以不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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