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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涛    时间: 2010-3-28 16:09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为了早日收回资金,现在房地产企业大都采用预售方式。税法也规定要按预售收入纳税。建筑企业可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开发企业怎么确认收入呢,请教高手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3-28 16:24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条件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工程已经竣工,并且验收合格,符合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2、已通知买方接收房屋,并且将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取得买方认可;

  3、与实测面积相对应的房款已经确定,发票开出,收到价款或者取得支付款的承诺函;

  4、商品房屋的成本已经实际发生,并且可以可靠计量,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支出可以合理预估。
作者: 阿涛    时间: 2010-3-29 08:16
谢谢站长赐教,你说的这是会计制度的规定了。税法要求按照预售收入纳税。这么说如果一个项目跨三年峻工时,那么峻工之前的两年没有会计利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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