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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员工提供每日两顿的工作餐要做福利费处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8-4-16 13:30
标题: 为员工提供每日两顿的工作餐要做福利费处理吗?
为员工提供每日两顿的工作餐要做福利费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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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 2008-04-16 来源: 中国税网
  


  问:向员工提供每日两顿的工作餐,税务机关在查账时认为该项费用是福利费,应按福利费来进行税务扣除。可我们查遍税法和会计制度,均没有相应的法规明确规定此项支出属于福利费开支,我个人认为酒楼员工的工作餐是构成酒楼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是保证酒楼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我又拿不出相应的法规来支持我的说法,不知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至目前为止,对企业为员工提供工作餐是否按福利费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在实务操作中普遍认为,企业为职工提供工作餐,属于企业提供给员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因此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发生支出,应列入“职工福利费”支出。2008年可以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8-4-16 14:18
一般是走福利费处理的,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8-4-16 15:58
一般是通过福利费列支的
作者: 学学学    时间: 2008-4-16 16:47
是做账的时候直接做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这样行么?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8-4-16 21:32
没发票也可以出帐吗
作者: king200639    时间: 2008-4-20 16:07
是啊,没发票也可以出帐的吗?
作者: 小游    时间: 2008-4-21 11:11
找正规的购食品的发票,然后进福利费。。。
作者: 马创宇    时间: 2008-5-26 15:34
买菜的怎么找呀?菜市又没有发票开呀,就列表规定每个人是多少,可以吗?
作者: 房产会计    时间: 2008-5-28 13:20
应该出具有效发票列支的,不然审计还是要调出纳税调整的。可以开粮油发票
作者: 阳光美美    时间: 2008-5-28 14:19
上次听一个税务老师说象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抄工资表,餐费记入工资代扣项目,这样企业又可以进费用,又避开了开票的问题
作者: 一品草根    时间: 2008-6-16 15:39
其实楼上说的是有道理的~,如果按照上面的,实际上是要交个调税的,我个人感觉最好是找一个小店开票,然后和税务局说我们是让人家提供饭的~~但实际上付开票的钱给小店,然后自己直接发现金给员工~~
作者: 一品草根    时间: 2008-6-16 15:58
补充一点的是,实际上货币性福利(直接发现金)和非货币性福利(就是我上面说的表面上是让小店提供饭)都是要交个调税的~~但在实物中,非货币性福利可以适当放宽。
前面几位兄弟说的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概念,不超14%就行,但是个调税是逃不掉的。

个人感觉最好的就是记入工资,交个调税,这样企业和个人都没事,但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就变相的缩水了~~相信作为个人而言,没人愿意!
作者: 文君    时间: 2008-7-21 13:04
发票是一定要的!进入福利费
作者: 小精灵    时间: 2008-7-30 17:15
每一个菜市场都有管理处的,你可以在那里开发票的,就是要交小小的一部分税,有了发票做帐就放心了,不用顾虑那么多。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28 16:35
实质重于形式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9-7-31 13:22
大家都只说到了和员工个人关系密切的一些补助和福利,我想问的是,和员工有关系但不是很密切的费用会涉及个税吗,如给员工办的小食堂,发生的煤气费、水电费等,他们也进福利费,会有个税问题吗?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8-8 17:08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这个问题我很想知道
作者: jinnee517    时间: 2009-8-9 18:01
我的处理也是进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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