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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支付委托贷款的利息税前如何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3-23 23:46
标题: 支付委托贷款的利息税前如何扣除?
 问:可以税前扣除的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利率有限制吗?企业通过银行取得的委托贷款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贷款?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八条(一)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也就是说,通过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会受到银行本身相关法规对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范,企业所得税法规对计息利率不再限制。

  2、根据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同时第七条中将委托贷款规范为金融机构经营的三种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之一。



  所以,委托贷款属于金融机构贷款。
作者: th0321    时间: 2010-3-24 00:18
同意,如果可以的话,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10-5-27 21:25
我们公司也涉及委托贷款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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