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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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过无声
时间:
2010-3-22 18:16
标题:
关于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的问题?
房地产公司在售房过程中,对个别购房者房款优惠过多(如房款40万,实收30万元)开据购房发票30万元,这种销售情况税务机关是否认可?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3-22 21:59
不会被认可的
可能会被要求纳税调整,补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作者:
卢雅琴
时间:
2010-3-23 09:38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只是收入不明显偏代低是可以的
作者:
小振
时间:
2010-3-23 11:55
合同写30万房款,私下开收据收10万就没多大问题啦
作者:
风过无声
时间:
2010-3-23 13:47
感谢各位,学习了!
作者:
风起裙舞88
时间:
2010-3-23 14:40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赞同你的这种看法,我公司以前就遇到过此类情况,后来都作纳税调整了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3-25 11:09
噢,原来是这样的……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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