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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高手指点房地产公司的账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0 10:08
标题: 请高手指点房地产公司的账务问题
本人上周接了一间A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100万,2个股东,但其实还有另外4个股东,只是没有在章程上反映的,一共是6个股东,后来发现这公司的情况挺复杂的:在09.8月A公司向B公司购入一块2万方的地,地的使用权是B 公司的,当时A公司想挂靠B公司开发此地,所以当时谈的地价就没有含转户的费用,就没有更换地的使用权,后来又想自己6个股东合伙开公司开发,于是在2010年3月A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对外挂牌,在办理工商执照前,他们把购地的钱已付清:1780万,余1900万是向银行贷款的,共3680万元,而这1900万的贷款是B公司以这块地抵押贷来的,所以A公司也将这债务转过来,现由A公司支付每月的利息。
    以下是本人要如何处理的账务,请高手指点:

        1.6个股东共约投资了1800万元,在实收资本里就只能反映在工商登记注册的2个股东,按注册资金的比例入帐,这2个股东多出的投资和另外的4个股东的投资也在资本公积的贷方反映,我想问放在资本公积的投资可以随时抽走吗?如由抽走资金,工商会定为抽逃资金吗?如果资本公积转为注册资金和直接再投入资金来增资有什么区别?如果在资本公积反映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是这样吗: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A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B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C君
……………
以此类推

        2.把注册资金以外的投资放在其他应付款好,还是放在资本公积好,有什么区别呢?


        3.在A公司未领营业执照之前所发生的业务,应该如何处理了?


        1)在还没有取得工商执照前,就分2次时间支付地款,每次是有5个股东的钱分别汇第6个股东的私人帐号上集中在一起,然后再由第6个股东汇到B公司的老板私人帐号上,那我应该在会计上如何处理这种业务了?


         2)因为所支付的贷款利息的银行的回单的行头是B公司的名称,能入A公司的帐吗?如果能,又该如何操作了?


          3)现在开发的土地是仍是B公司的,支付的地款如何入帐呢?


         4)是否要等到所购的地转户到A公司名下 ,才可以入帐?


         5)按税务机关规定,在工商执照出来的一个月内要建帐,像这种情况可以先不建帐,等所购地转户到A公司名下才建帐,行吗?


         6)如建帐,是把在2010年3月前发生的业务(除了购固定资产,除了属于开发成本的业务)可以全部一次性放在管理费用—开办费里入帐吗?或者设一个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分摊?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2 09:18
请高手顶一下吧!!!求求你们了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3 09:47

难到高手如云的地方也遇到了困难吗?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4 16:48
请各位兄弟姐妹帮帮顶一顶,让这件事终有一天石出水落!!
拜托了!!!!!!!!!!!
作者: 风中浮尘    时间: 2010-3-24 17:21
你这A公司到底是新成立的还是原来那A公司?这点不弄清楚没办法回答你。我看你提到的以前有一个A公司,又提到新成立了一A公司。
作者: 风中浮尘    时间: 2010-3-24 17:24
另外实收资本你看工商登记及验资报告上是怎么说的,既然是新成立的一般不存在资本公积,算是股东垫支挂其他应付款比较好。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7 09:34
我所说的A公司就是新成立的A公司,也就是同有6个股东的公司。
这A公司的验资报告是
A君80万,
B君20万,
其他的C、D、E、F君,这4个股东没有在验资报告出现,工商营业执照是法人是A君。
如果新成立的一般不存在资本公积,股东垫支挂其他应付款的话,那我将其他股东的投资,也挂其他应付款,那公司的盈利没有资格享受分红啊。。。。。。
作者: 一箭钟琴    时间: 2010-3-27 09:38
这一点要看一看,学习一下
作者: 路漫漫    时间: 2010-3-27 09:49
不是一般的复杂,请高手们解答!顶
作者: dragonst    时间: 2010-3-27 14:59
比较现实的问题。。。
关注中。。。
有高手出来指点下吧。。。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29 10:03
顶~~~~~~~~~~~~~~~~
作者: 风中浮尘    时间: 2010-3-29 10:10
既然工商注册只有A、B两君,那你就只能做这两人的实收资本啊,其他的人挂往来帐,至于分红问题他们可以协商另外写协议呀,在帐上你是不能体现的。
作者: 快计    时间: 2010-3-29 15:39
以投资的形式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款,应该是实收资本,只是没有做验资吧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30 09:53
????????????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31 10:26
我顶!~~~~~~~~~~~~~~~~~~~
作者: 苗菁    时间: 2010-3-31 13:56
是比较复杂
如果不是特别的原因,为什么投资款不入实收资本呢,即使另4个股东账面不愿显示,也可以按实际的投资款注册公司,做实收资本,你们自己知道实际各占多少比例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3-31 14:54
我顶~~~~~~~~~~~~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3-31 23:16

学习一下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4-3 08:34
高手们,出手吧!!!!!!!!!!!
作者: gracekong    时间: 2010-4-10 11:11
贴子出了这么久了,可是还没有一个答案,有谁来帮助我呢?????????????
作者: 荆棘    时间: 2010-4-13 16:12
你说的在工商注册只有A和B,那账上的实收资本就A的60万,B的40万。至于其他的4个股东,那个是私下的协商。做法1,做增资。做法2,再做个内部的帐,给股东们看。
   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一次进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需要转入待摊。个人看法,请高手指正。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4-13 21:05
学习一下
高手出来指点下




作者: renlin412    时间: 2010-4-13 21:39
这个要高度关注一下,很有用。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10-4-14 16:07
不能放在资本公积里,和你一样碰到相似的问题。按你说的: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A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B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C君
……………
那么你和我公司碰到的情况会一样,,那么,A和B就要按照溢价部分征收20%企业所得税,另外按实收资本征收万分之5的印花税。
作者: 于会计_2009    时间: 2010-4-14 16:52
那4个股东是脑子进水了.你投资了,不是股东...笑话呀....财务只能算是借款了.到时人家不分钱给你,法律上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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