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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凭证后面要附合同原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4-8 16:02
标题: 在凭证后面要附合同原件吗?
公司要求在凭证,主要是付款凭证后面附合同,但这样做以后税务局查印花税不是很方便了吗?有没有必要这样做啊?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08-4-8 16:14
没有,付发票就好了,如果这个月付50笔工程款凭证岂不是像山那样高
作者: 金玉米    时间: 2008-4-8 16:23
是这理,合同单独保管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4-8 18:59
一般第一次付款的时候附上合同的复印件

另外需要建立合同保存备查制度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4-8 19:17
和我楼上的看法是一致的,一般付款都要付是合同 和付款申请单。印花税这个要交的,钱又不多的,何必自己找事做。

[ 本帖最后由 同同 于 2008-4-9 21:09 编辑 ]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8-4-8 22:49
如果印花税是核定征收的,就没有必要附合同;如果是按照合同金额纳税的,就应当象飞雪老师说的一般第一次付款的时候附上合同的复印件,另外需要建立合同保存备查制度。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8-4-8 23:17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我们公司是附工程款申批表,合同另外存,财务上有专人管合同,在申批表上财务上签字很全面,合同总价,付款方式,有无发票等
作者: 涵琳    时间: 2008-4-9 13:15
是呀,,,,我本人也认为在第一次的时候再好附上合同,,
作者: error    时间: 2008-4-9 15:15
没必要付合同,合同单独保管好就可以了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08-4-9 15:59
跟着学习了一下.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4-9 21:10
附上合同起说明的作用,这样翻翻方便。做这些可以为以后省很多事情。
作者: cbh516    时间: 2008-4-10 10:58
标题: 我们公司付款是一定要附合同的.
我们公司付款是一定要附合同的.
作者: 薄荷雨    时间: 2008-4-10 13:27
资料附在凭证后面,比较好,因为查找方便,另外保存,如果会计人员变动,有可能就会找不到,至于印花税,该如何交就该正常做,会计不要但这种责任。
作者: 含笑半步癫    时间: 2008-4-10 14:07
合同也属会计档案范畴。
每年应当将合同按分类、序时的编列原则整理归档。并做好索引目录。
会计凭证后附的原始凭证中跟据实际情况可不附合同(如:无法装订)但应当记录合同索引号,便于查阅。
对与跨年度中使用的合同,附件上应做好索引指示。
作者: 入会计    时间: 2008-4-10 18:38
okkkkkkkkkkkkkkkkkkk
作者: 常玉    时间: 2008-4-10 22:06
应该不用附合同原件,所有的合同原件必须是归入公司档案室的,财务部应该只是留复印件备查。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8-4-11 00:34

作者: 勤耕不辍    时间: 2008-4-11 08:42
还是附上复印件比较好,便于查找。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08-4-13 18:09
便于后面接任的人方便查找核对吧
作者: cjwcpa    时间: 2008-4-13 21:34
我同意小可的意见。
作者: swmhll    时间: 2008-4-13 23:30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应该附上合同复印件,但从回避税务检查,减少麻烦的角度来说,则能省则省
作者: 龚才伟    时间: 2008-4-15 15:55
个人认为,第一次附合同有关金额及付款方式有关的复印件就可以,不必全部把合同复印放在凭证后面
作者: lgz19840508    时间: 2008-4-17 10:28
标题: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学习
作者: 张罗人生    时间: 2008-4-17 16:31
标题: 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附上合同复印件或者原件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8-5-2 12:53
每次付款,我是要求付上合同的部分复印件(有帐号的那页、有付款条件的那页),至于印花税的问题,我觉得财务人员应当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去做,交了印花税对财务人员是个保护,不交,出了问题,财务人员就要承担责任,如果老板不护你,全部责任就在财务上了,结果是财务人员背黑锅。没有这个必要的。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8-5-28 13:07
这个月付50笔工程款凭证岂不是像山那样高
作者: 邱仲德    时间: 2008-5-28 13:3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没必要付合同,否则凭证真的是太厚了
作者: 迷茫(=^ω^=)N久    时间: 2015-8-6 10:07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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