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尚未拿到房产证但已用于生产经营的按揭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2-14 10:15
标题: 尚未拿到房产证但已用于生产经营的按揭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有房屋用于经营,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税率为1.2%。所以,无论是否拿到房产证,房屋只要交付使用了,就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欢迎拨打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作者: wwh6971    时间: 2010-2-15 11:02
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 hemxj3454    时间: 2010-3-2 10:46
对,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