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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福利费中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舍得    时间: 2010-2-1 13:17
标题: 关于福利费中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福利费中的项目几乎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一般单位不提也不计福利费了,但单位食堂中购买的大米,和单位领导报销的医药费应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0-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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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舍得    时间: 2010-2-1 13:50
标题: 继续提问
请求回答?
作者: 青风    时间: 2010-3-2 15:42
进福利费啊如职工食堂用的,没办医保单位的职工医药费等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3-2 16:14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尽管福利费不计提,但是发生福利费,还是要做进福利费,只要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标准就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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