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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何地开发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wuwuwuwu    时间: 2010-1-23 10:20
标题: 在何地开发票的问题
我公司在上海从别的公司转让接受一土地使用权,地在上海,转让的公司是湖南的(非房地产企业),请问它开给我公司的土地款发票是在上海还是在湖南的地税局开?
作者: 况勋吉    时间: 2010-1-23 11:49
在上海开.如果开的是湖南的.要有上海当地的完税凭证.
作者: lxb    时间: 2010-1-23 11:55
上海


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作者: lxb    时间: 2010-1-23 12:08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
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
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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