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共用水电无法取得发票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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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10-1-19 12:31
标题:
共用水电无法取得发票时应如何处理
个人将房产的部分出租给我企业,双方发生的水电费不能分别开具发票,请问我企业实际发生的水电费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1-19 12:44
有合法合理的凭证应该就可以了
作者:
先知
时间:
2010-1-19 13:36
这个问题,普遍存在!!!
作者:
lq323cn
时间:
2010-1-19 13:48
对方是个人也不需要发票入账,你们可以拿来入账,只进你们实际花费的那部分即可
作者:
飞翔鸟
时间:
2010-1-20 11:32
可以制作分割单,依据双方确认的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记账即可
作者:
寸土寸金
时间:
2010-1-22 11:13
学习!!!!!!!!!!!!!!!!!!1
作者:
力大
时间:
2010-1-22 14:44
依照总发票复印件和收据做账就可以了
作者:
kjrj789
时间:
2010-2-4 22:37
应该用发票分割单下账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0-2-5 12:28
应该用分割单入账,绝对没错
作者:
等爱的玫瑰
时间:
2010-2-5 16:27
学习一下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作者:
况勋吉
时间:
2010-2-6 09:31
把租房协议附在发票复印件后面,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税务会认可的.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8 12:4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学习,回复学习,期待答案
作者:
5110707
时间:
2010-2-18 17:09
有合法合理的凭证应该就可以了
作者:
王邓王邓
时间:
2010-2-22 16:22
用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
作者:
hhhjhjkkk
时间:
2010-2-24 11:46
应该用分割单入账,绝对没错
作者:
jsjywy
时间:
2010-2-26 09:07
有合法合理的凭证应该就可以了
作者:
无为不争
时间:
2010-2-26 09:32
合理合法的凭证,和税务局沟通一下。
作者:
心封南极
时间:
2010-3-12 10:05
看看,学学,看看。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0-3-12 10:10
路过,学习一下,呵呵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3-12 11:15
依照总发票复印件和收据做账就可以了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3-13 13:19
有合法合理的凭证应该就可以了
作者:
tlj50552010
时间:
2010-3-14 11:56
凭分割单入帐,再附发票复印件
作者:
风飞宵
时间:
2010-3-15 15:22
貌似要有分割单的· ··不然无法入账··
作者:
呆会计
时间:
2010-3-16 10:26
标题:
如此做行不行?
可以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和所附合同作为依据入账我感觉应该没有问题
作者:
SHENWEI
时间:
2010-3-18 09:48
值得借鉴,
作者:
皮波
时间:
2010-3-18 12:12
学习中!!!!!!!!!!!
作者:
冰血情人
时间:
2010-3-29 17:18
这个问题,普遍存在!!!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作者:
苗菁
时间:
2010-3-30 11:24
我们也碰到过类似问题,学习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3-30 11:48
顶,学习一下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3-30 11:56
以前还真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作者:
寒江雪1
时间:
2010-3-30 12:20
用发票分割单做账就可以了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0-4-2 16:54
我来学习一下,那就是没办票也能入账?
作者:
知识
时间:
2010-5-6 16:24
发票分割单是税务局开吗?
作者:
liuhuan
时间:
2010-5-7 09:08
我单位类似这个情况 回复看看
作者:
味尔
时间:
2010-5-13 11:19
标题:
回复
学习学习,想看一看内容。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0-5-13 11:28
标题:
好嘛
还是哟,可以看一下嘛,不错
作者:
kwyq168
时间:
2010-5-13 20:59
有同样情况,看看学习
作者:
君兰
时间:
2010-5-14 00:16
回复看看解决办法。。。。。。。。
作者:
showy
时间:
2010-5-17 11:27
要发票的复印件和对方收据,应该可以行得通
作者:
陈华
时间:
2010-5-22 13:28
好好学习一下!共性问题词
作者:
飘泊税官王越
时间:
2010-5-22 13:57
实践中有许多处理方式,甲租乙的房子,水电费发票开给乙,乙再将甲用的部分向甲收取,
企便函是一种处理方式,但有的地方规定,乙为转售水电,乙应当向甲开具发票,如取得水电进项,可以扣除,
中国的特点就是政策多门,我就不说了,
作者:
mxtt168
时间:
2010-7-17 18:48
我也是合肥的
作者:
羽化
时间:
2010-7-19 10:56
y应到税务局重新开票
作者:
茉莉花小小
时间:
2010-7-20 09:58
回复一下,学习学习。
作者:
海浪花
时间:
2010-7-20 10:42
我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共同学习
作者:
陆军
时间:
2010-8-9 17:03
标题:
学习
看看 谢谢分享
作者:
一片流云
时间:
2010-9-10 09:3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才接触房地产以后能用到
作者:
zy1239933
时间:
2010-9-10 09:48
可以使用发票分割单并复印原始发票
作者:
心中一抹亮色
时间:
2010-9-10 09:52
依照总发票复印件和收据做账就可以了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林木森
时间:
2010-9-10 09:59
采用分割单的形式处理比较妥当。
作者:
心醉一片绿兰
时间:
2013-2-26 14:07
碰到类似问题,想看看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3-2-26 14:46
取得对方的水电费分割单及总发票复印件,就可以合理扣除。
作者:
sscel_ok
时间:
2013-3-15 11:42
学习了
作者:
冰雪天使
时间:
2013-3-27 21:46
这个情况我也有,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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