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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间借款利息计提在项目未开发前进财务费用OR开间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果子    时间: 2010-1-10 16:24
标题: 企业间借款利息计提在项目未开发前进财务费用OR开间费?
我公司项目目前已办妥“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未开工建设。

1、我公司向其他企业(股东单位和其他)借款,按季计提利息,历年来都入“开发间接费用”,以前审计认可(这种情况已经好几年了),今年审计不认可,认为工程未开工建设,这部分财务费用应该入“财务费用”并根据“银行贷款利率”进行纳税调整。(利息没有支付过,对方也没有开具过发票,另一科目挂其他应付款)
2、我公司还签订房租合同和租车合同,但与利息的处理方式是一致的,对方没有开具过发票,目前入管理费用,审计提出要纳税调整。

我想问的是:
   1、计提的利息在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可以进“开发间接费用”吗?
   2、如果不可以,这部分计提费用可以进“财务费用”吗?因为目前并未实际支付,对方公司并未开具相应的发票过来。
   3、房租和车租,现在费用未支付,直接挂“其他应付款”,如果现在纳税调整,那么等到我公司正式支付了房租和车租,对方也开来了发票的时候,不是不能再进费用了吗?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也就是说这部分费用一直都不能税前扣除了吗?

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呢?

[ 本帖最后由 果子 于 2010-1-10 16:27 编辑 ]
作者: 波波在皖    时间: 2010-8-3 09:57
为什么这个问题没人回答 ?
作者: 会计盛    时间: 2010-8-3 16:11
计提的利息在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进“财务费用”,无发票汇算清缴时要调
“这部分费用一直都不能税前扣除了吗?”以后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作者: 绿茶小仙女    时间: 2013-5-16 17:12
取得发票后可以进开发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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