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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五年内卖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12-30 13:14
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五年内卖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明确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  通知中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作者: 西湖春天    时间: 2009-12-31 09:03
标题: 谢谢了
反正买不起房子,管他怎么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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