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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三 [打印本页]

作者: 张亚芳    时间: 2009-12-29 15:54
标题: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三
三、临界点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项目,总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但利润率越高,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越多,税后利润可能反而越小。因此,如何做到使房价在同行中最低,应缴土地增值税最少,所获利润最多是房地产公司应认真考虑的问题。按照税法有关优惠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20%的增值额就是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对此进行纳税筹划。
  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测算增值率(增值额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然后设法调整增值率。改变增值率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合理定价,如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率略高于两极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可以减少增值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从而减轻税负。二是增加扣除额,主要是通过加大投入来提高市场竞争力。按《土地增值税暂行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包括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纳税人可以通过改善住房环境,提高房产的质量来适当增加了扣除项目,以高质低价来

作者: 日暮苍山远    时间: 2009-12-2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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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12-29 17:53
这是系列的学习资料啊,感谢了。。。。
作者: 含笑依然    时间: 2010-1-2 16:07
标题: 拜师
急需学习房地产纳税知识,否则就要卷铺盖走人了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1-12-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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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哥    时间: 2011-12-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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