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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摊销问题~~紧急啊~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心琴    时间: 2009-12-20 08:16
标题: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摊销问题~~紧急啊~
我10月份新来一房地产公司做会计,该公司是2005年成立,公司的业务招待费一直按之前的[2006]31号文中规定: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因此至今帐务处理上,对于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一直记入“长期待摊费用/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12月公司开始预售,有收入100万,12月还有1万元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从2005年至2009年底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请问在帐务处理上如何做帐。我想到了两个方法,麻烦大家看看哪个方法可行。
1、A、对本月发生的1万元业务招待费入帐:
        借:长期待摊费用/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   1万
          贷:库存现金        1万

   B、年终按预收收入100万计算当期业务招待费扣除金额:100万元*5%。=0.5万元
      借: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  0.5
        贷:长期待摊费用/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 0.5
    从2010年开始每个月都这样做两笔分录。但我又觉得这样做违背了企业所得税规定,而且[2009]31号文中也无业务招待费三年摊销的规定。矛盾中~~~


2、A、因为本月开始有收入,从本月开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万元:
    借: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  1万    
        贷:库存现金  1万
  B、年终清算时,因预收收入有100万,可抵扣0.5万,还有0.5万做为调整项目。
   如果这样处理:那我公司帐上的“长期待摊费用/营销费用/业务招待费”300万元,如何摊销???矛盾中
麻烦各位高手,版主帮帮忙~~谢谢了。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2-20 09:39
我认为当时的会计处理可能有问题,会计上对于业务招待费应计入管理费用,而不应该计入待摊费用。至于08、09年的业务招待费是按总额的60%在税前扣除的。不存在摊销的问题。05、06、07年的业务招待费如果在3年内未超过收入计算的比例可在税前扣除。超过3年,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12-20 10:51
能否分三年平均分配啊!
作者: 545698641    时间: 2011-12-15 16:23
是不是从08年之后就没有了那个招待费可以在之后的三年纳税年度里扣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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