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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改铁路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 [打印本页]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12-19 08:46
标题: 股改铁路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免征收。  根据《通知》,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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