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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接收方入账的价值是否可加计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12-8 21:24
标题: 接收方入账的价值是否可加计扣除?
企业接受投资的尚未竣工的房产开发项目后,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完成后再转让房产的,其扣除项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加计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成本两项之和的百分之二十。请问: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是否为接收方入账的价值?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12-9 08:51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
2、企业究竟是投资取得还是购买取得,好像没有表达清楚;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12-9 22:04
投资取得的未竣工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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