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自行车已经伴我多年,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孩子没出生的头几年买的,现在孩子已经13了,每次出行时,我一个人骑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更何况每天孩子还要与我共乘,其负担可想而知。近一段时间以来,它已经多次向我罢工示意。为此,也曾提出书面报修申请数十次之多,每次你均以“坚持一下再说”为借口,一直未予批准。16日早晨上班途中,它老人家终于不堪重负,趴窝了,我连扛带拽长途奔波了40多家修车铺,均表示已无修理价值,并且卖破烂人家都不收。为此,我只得咬牙,花了1元钱坐车上班,不是我擅自花钱坐车,如果上班迟到,罚的钱要比这坐车的钱多得多,所以自作主张一次,如有不妥,可从本次下拨零花钱中扣除。如有可能,我想用30元买个“除铃儿不响哪都响”的二手车改善一下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