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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公司租车接送职工费用如何列支回答的存疑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0-26 17:05
标题: 对公司租车接送职工费用如何列支回答的存疑
问:请问老师公司租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从管理费用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
  烦请老师提供有哪些支出须于福利费中核算的文件!!
  答:1、公司租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可以在公司的管理费用中核算,并不属于是福利性支出,属于是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费用。
  2、一般来说,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 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有:(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8466-1-1.html


按国税函[2009]3号文:《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对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属于应付福利费范围。但企业直接租车接送职工发生的支出是否属于应付福利费呢?显然对照上文是不符的。
    但是否能如前者回答那样计入管理费用呢?我并不以为,因为职工上班发生的交通支出与职工中午的中餐支出一样,都应属于个人的支出,应由个人承担,不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所以该支出从非严格意义上讲,还是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为好,毕竟该支出与福利还有点沾边。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10-26 17:57
支持楼主意见,最好进福利费。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0-26 19:52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进入福利费也是有道理的,不过现在大家基本上都进了管理费用了,税务机关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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