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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土地、房产抵偿债务的营业税如何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09-10-25 08:43
标题: 用土地、房产抵偿债务的营业税如何计算?
  问:我公司通过法院判决,以评估价值并经法院判决书裁定的价值300万元的土地和房产抵顶欠甲公司500万元的债务,该土地及房产原帐面价值200万元,请问我公司申报交纳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是300还是500万元?税务机关坚持说500万元,对吗?
  答:

[ 本帖最后由 狼毒花 于 2009-10-25 08:46 编辑 ]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09-10-25 08:45
这个问题很多同学都会搞错,建议大家看一看
作者: lyzijinbu    时间: 2010-1-27 09:26
学习学习】增加业务知识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2 16:3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应该是300万,剩余的200万作为营业外收入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2-2 18:32
大家看一看

作者: 回风    时间: 2010-2-2 19:12
这个要好好看一下。。。
作者: 会计探索者    时间: 2010-2-2 22:39
有什么高见呀,不要搞的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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