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房地产公司预提税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谦虚学习    时间: 2009-10-17 10:05
标题: 关于房地产公司预提税金的问题
请教各位前辈:本公司目前在预售阶段。
由于涉及到所得税预缴的问题我想请教各位前辈
我可不可以预提九月份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啊,这样我可以少交一点所得税了。
我的处理方法是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等到实际缴纳时的时候做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这样做行不行啊,如果可以这样的话那(预售收入*1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25%这样我就可以少交一部分税金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0-17 10:37
预收阶段缴纳的营业税等不能确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需要在实现销售收入时才能在会计上确认
作者: 卢闽北    时间: 2009-10-27 16:39
缴交所得税的时候应该可以确认,看各地的政策,在福建就明确不行!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