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评估增值转入资本公积纳税问题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雪    时间: 2009-10-9 10:08
标题: 土地评估增值转入资本公积纳税问题请教
A公司现有土地,原账面价值1000W.经评估后评估价值5000W.增值部分的4000W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处理对吗?
另外:对于评估增值的这4000W,怎么进行所得税的纳税处理?
谢谢!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0-9 10:25
我以为除国家统一的资产评估外,企业对资产的入帐价值应以历史成本,不得以评估价入帐。如果说是要吸收外来投资,改变股权结构导致对资产评估的增值。对该种增值,应就增值部份交纳所得税后,增值部份才能计入资产的成本。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09-10-9 13:30
没有收益,缴所得税吗
作者: wqwjy0318    时间: 2009-10-9 23:06
按谨慎性原则,评估增值应该不入帐才对。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0-10 09:03
虽没有收益增加,但评估后的增值以后会在税前扣除。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