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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房地产公司逃税失败案例:用咨询费发票顶替高息利息发票受罚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0-5 17:26
标题: 某房地产公司逃税失败案例:用咨询费发票顶替高息利息发票受罚
日前,大连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账面列支咨询费高达2000万元。是什么咨询项目这么昂贵?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

  稽查人员先调出了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显示,由9家不同的投资公司开具的写有“咨询费”的服务项目、金额在9万元~700万元之间不等的《辽宁省大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共计22张,而且每个投资公司都与其签订了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从表面上看,这一切都合情合理合法,滴水不漏。



  但稽查人员仔细比对每一张发票,竟然发现所有的发票全都是同一个笔迹开出的,发票的号码也不是连续的。显然,这些发票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但为何不是出自同一单位呢?

作者: shiny    时间: 2009-10-5 17:32
额~真厉害啊······
作者: 长风    时间: 2009-10-7 10:58
谢谢共享、
谢谢共享、
作者: 优夜    时间: 2009-10-19 20:1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想看看
谢谢共享!!!
作者: zzh8298    时间: 2009-10-20 00:21
我们大连的事  感兴趣
作者: ccblilu    时间: 2009-10-20 10:18
看    看,学  习一下
作者: hua.total    时间: 2009-10-21 16: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二条“5.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凡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固定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凡未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及第六条“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之规定,若房地产公司将前述商场转作固定资产的,则应当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但是,如果房地产公司仅将该房地产对外出租,但未将其转作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开发成本的,则无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行,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立项时即明确所建成的房地产作为商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并非作为开发产品用于销售的,则我们认为,参照前述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八条“6.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7.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完工后,出售的,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出租的,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8.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接待处)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之规定,该等房地产应当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自建固定资产处理,当然应在完工后转作公司的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而且无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公司从事商业广场的开发,自建商业广场后出租,是否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二条“5.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凡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固定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凡未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及第六条“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之规定,若房地产公司将前述商场转作固定资产的,则应当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但是,如果房地产公司仅将该房地产对外出租,但未将其转作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开发成本的,则无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行,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立项时即明确所建成的房地产作为商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并非作为开发产品用于销售的,则我们认为,参照前述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八条“6.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7.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完工后,出售的,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出租的,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8.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接待处)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之规定,该等房地产应当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自建固定资产处理,当然应在完工后转作公司的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而且无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2112-1-1.html
作者: 松涛    时间: 2009-10-23 10:37
看看税务机关是怎么处理的,此种应该如何做税收筹划
作者: 天天830    时间: 2009-10-23 17:06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用—临时设施
' ?6 {1 _9 W# d9 X3 n8 Q, W                    贷:银行存款
2 S. e, u( ^1 K' B: Z2
作者: 纯正的菜鸟    时间: 2009-10-23 17:13
标题: 看下
学习中。。。。。。。。。。。。。
作者: 张玉琪    时间: 2009-11-2 15:54
大大磊落  ,DDDDD  好评好!
作者: 清茶绿水    时间: 2009-11-2 16:08
看看,学习下…………
作者: qjpency    时间: 2009-11-2 16:59
看看税务机关是怎么处理的,此种应该如何做税收筹划
作者: haiou2007    时间: 2009-11-2 17:19
~真厉害啊······
作者: 用心努力    时间: 2009-11-27 00:58
非常想知道
作者: 智诚    时间: 2009-11-27 08:13
开这种发票 应该到税务局Dai.开 叫稽查局自己去查自己
作者: liang56789    时间: 2009-11-27 08:35
深度学习中
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09-11-27 08:53
学习一下 :handshake
作者: 李世民    时间: 2009-11-27 09:01
看看税务机关是怎么处理的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09-11-27 15:28
教训啊,反省一下吧。
作者: 心仪    时间: 2009-11-27 21:42
拜读一下,非常感谢了。
作者: 殊途    时间: 2009-11-28 14:38
看看处理结果!这种事情要多了解!
作者: 赵勇    时间: 2009-11-29 02:3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654000000000000000
作者: 益龙    时间: 2009-11-29 20:52
呵呵,这个公司也太背了,这个应该算做得挺实了,看来真是不能出一点纰漏啊
作者: patricia518    时间: 2009-11-30 10:38
学习一下,学习一下..
作者: 嘉宏    时间: 2009-11-30 11:03
胆大的人依然很多呀
作者: 山东永续    时间: 2009-11-30 20:15
看看,感谢楼主了
作者: 一剑无血    时间: 2009-11-30 23:22
标题: 金额太大了吧
这家伙胆太大,心太粗。
作者: zhangshj    时间: 2009-12-1 09:15
能不失败吗..............
作者: 随风漂漂    时间: 2009-12-1 09:20
看来"假的东西就一定是假的,无论如何也做不成真的".
作者: wuwuwuwu    时间: 2009-12-1 09:43
这个要顶一下.......ths
作者: zmw111    时间: 2009-12-17 13:15
查的也太仔细了吧,还会笔记鉴定,果然是高手啊
作者: 仙踪林    时间: 2009-12-25 22:48
学习
作者: 弓剑    时间: 2009-12-29 17:36
看看税务机关是怎么处理的
作者: wujia2116    时间: 2009-12-31 03:03
标题: 学习一直
相关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立项时即明确所建成的房地产作为商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并非作为开发产品用于销售的,则我们认为,参照前述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八条“6.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7.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完工后,出售的,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出租的,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8.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接待
作者: jintudi00    时间: 2009-12-31 15:43
学习一下。。。。。。
作者: chen_81312    时间: 2010-1-2 11:59
学习一下,楼主努力啊
作者: 梁皓    时间: 2010-1-6 16:18
看    看,学  习一下
作者: lanjuna    时间: 2010-1-9 23:22
希望能多些这种案例,真是好东东,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雷雪峰    时间: 2010-1-10 14:12
做到回复,认真学习,谢谢分享。
作者: 陈韩    时间: 2010-1-10 17:26
金额是比较大!!!!
作者: 牛牛de    时间: 2010-1-10 17:35
研究研究。
作者: gtonizuka    时间: 2010-1-11 00:31
标题: 谢谢
谢谢 看完这个受益匪浅 很感谢
作者: Possion    时间: 2010-1-11 11:50
降低税务风险。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1-11 12:17
是的,有时候税务机关是重实质的.
作者: 春天好    时间: 2010-1-11 12:1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xuexixuexile
作者: zyrsblack    时间: 2010-1-11 12:37
貌似风险大了
作者: zyrsblack    时间: 2010-1-11 12:50
大意了,大意了,一年咨询费上2000万.....
作者: jinnee517    时间: 2010-1-12 07:59
看看怎么逃税失败的。。。。
作者: 亲爱的狗剩    时间: 2010-1-12 09:56
呵呵,看看本土的倒霉公司
作者: 靖航    时间: 2010-1-12 10:00
谢谢分享,公司也遇到一些无法入账的白条呢
作者: luofan    时间: 2010-1-12 10:29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寸土寸金    时间: 2010-1-22 11:45
xuexi!!!!!!!!!!!!!!!!!!!!1
作者: monk地产    时间: 2010-1-22 16:13
学习学习学习,谢谢共享
作者: monk地产    时间: 2010-1-22 16:17
好厉害,这都能查出来,是不是经济危机,税务局任务完成不了,查得这么细
作者: 冰血情人    时间: 2010-1-24 11:36
额~真厉害啊······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作者: superxkb    时间: 2010-2-12 10:20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避税光荣,逃税可敬!!
作者: fjhhwj2144    时间: 2010-2-20 13:10
们大连的事  感兴趣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1484-1-1.html
作者: 张小宁    时间: 2010-2-20 13:21
标题: 看下内容如何
天天向上,学习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10-2-20 17:1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一下,应有用吧
作者: 云端之上    时间: 2010-3-13 14:45
标题: 看看,学习下…………
看看,学习下………
作者: 秦娟    时间: 2010-3-13 14:55
我很感兴趣,学习学习,取经
作者: fellfree    时间: 2010-3-23 15:04
谢谢共享,学习学习
作者: miao_qq    时间: 2010-4-2 13:53
地基础  地基础 地基础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4-2 16:08
我对这个话题很感举趣,顶一下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4-2 16:10
税务机关管得未免太宽了
作者: jeremychen    时间: 2010-4-5 11:48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作者: lanjuna    时间: 2010-4-6 16:40
好实用呀,谢谢楼主了
作者: xueyun0527    时间: 2010-4-6 19:57
标题: 看看
看看怎么回事,不要再犯
作者: sdcjlq    时间: 2010-4-13 19:00
看税务机关是怎么处理的,此种应该如何做税收筹划
,xiexielouzhu
作者: 片雪儿    时间: 2010-4-14 09:56
税务机关是如何处理的呢?
作者: babbytao    时间: 2010-4-14 17:47
谢谢共享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10-4-15 16:16
看看如何操作的,这种税务风险是很大的,得不偿失
作者: 天弓    时间: 2010-4-17 16:25
咨询费!!!!!!!!!!!这个.............
作者: 超级大马甲    时间: 2010-4-18 00:21
错,必须汇总纳税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8575-1-1.html
作者: 叶锦凤    时间: 2010-4-18 13:44
标题: 学习
实例很好,给大家学习学习,平常没有学习过此类材料
作者: cz_huangjs    时间: 2010-4-18 18:24
咨询费发票金额太高,容易引起税务稽查人员的注意
作者: wsck76    时间: 2010-4-18 18:35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曹军    时间: 2010-4-19 10: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希望有用!!!
作者: 小小快乐    时间: 2010-6-19 16:22
标题: 回复
认真学习一下,看看应该有用
作者: 旅行者    时间: 2010-6-19 20:3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不会是金融机构自己的下属公司的收费吧
作者: 小梦佳佳    时间: 2010-6-21 09:56
学习了,真是不错^^
作者: shenghecw    时间: 2010-6-21 13:00
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只能认定了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10-6-21 13:20
借款利息发票问题
作者: 明月当空    时间: 2010-6-22 14:42
看看吸取教训。。。。。。。。
作者: cwq1205    时间: 2010-6-22 14:45
学习一下,避免犯错,
作者: 霜叶    时间: 2010-6-22 17:11
这么大的金额都敢入账佩服
作者: 霜叶    时间: 2010-6-22 17:16
做得稍微认真些不要一人开发票
作者: 小王007    时间: 2010-6-23 13:50
谢谢楼主,不收费就顶

作者: 尼莫    时间: 2010-7-4 14:11
标题: 值得借鉴了
值得借鉴了
好东西就要顶
作者: 尼莫    时间: 2010-7-4 14:12
标题: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一路前行    时间: 2010-7-5 08:26
仔细看看,学习
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10-7-18 12:27
正遭遇这个问题,好好学习
作者: shibingyu    时间: 2010-7-21 16:13
看看,有没有学习的地方
作者: 李志晓    时间: 2010-7-24 22:50
关注,学习一下!!!
作者: 李志晓    时间: 2010-7-24 22:52
稽查的东西能弥补亏损吗?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25 16:13
看看是怎么出事的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25 16:19
看完了,感觉他们做的水平太差了
作者: 5-20-xu    时间: 2010-8-6 11:48
需要好好学习学习才是
作者: 蝶恋    时间: 2010-8-6 12:35
看来违法的事不能做,要合法的做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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