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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给食堂伙食补贴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10-3 09:45
标题: 公司给食堂伙食补贴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我们单位每个月要按每个员工180元的标准给食堂一定的伙食补贴,我想问一下,如果企业每个月以一张总表标明总补贴金额的形式给食堂补贴款,因为这部分钱并没有计入到每个员工的工资中,那么这部分还用不用分摊到每个职工工资中计缴个人所得税?又如果这部分公司以每个员工180元的明细表列示给食堂进行补贴的话,是不是要计缴个人所得税呢?谢谢!
       答复: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无论以任何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应税补助,只要能准确核算出每个员工实际得到的补贴数额,均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税务机关咨询。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10-7 22:54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valent2010    时间: 2010-10-18 15:03
恩,知道了,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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