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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市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10-2 08:31
标题: 深圳市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深圳市近日发布的《市政府公报》显示,从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据深圳市地税局介绍,深圳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后,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类按销售收入3%预征,其他类型房产按2%征收。

  今年7月1日前的征收期,深圳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为:普通标准住宅按0.5%,别墅、度假村等其他房产按1%。

  据了解,深圳市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作出上述调整的。该《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根据本地区房地产业增值水平和市场发展情况,区别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预征率,并适时调整。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10-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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