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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筹划方略 [打印本页]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10-1 16:54
标题: 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筹划方略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营业税纳税主体之一,其应纳税额是按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的,而营业税率比较单纯,节税余地不大,但营业额极富弹性,有相当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当前税法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筹划。
  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价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根据此规定,纳税人可通过筹划取得节税效果。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前者,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将材料的供应纳入施工企业的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虽然使用同样的材料,但由于材料的供应渠道不同,必然会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不同。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会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过高,而施工企业一般与材料供应商有长期合作关系,购进材料价格相对便宜,这样就直接降低了计入营业税依据的原材料价值,达到节税目的。
  例1:建设单位A建造一栋商业大楼,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出包给施工企业B,工程总承包价为3000万元,另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A供应,材料价款为2100万元。价款结清后施工企业B应纳营业税额=(3000+2100)×3%=153(万元)。
  若B企业对该工程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材料由施工企业B自行购买,B企业利用其业务优势以2000万元买到所需同样材料。这样总承包价为5000万元,此时B企业应纳营业税额=5000×3%=150(万元),从而少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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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B好好学习    时间: 2009-10-4 22:15
学习一下,马上就会做施工会计了
作者: 幸福时光sunning    时间: 2009-10-5 13:59
多多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zhao_007    时间: 2009-10-8 08:45
多多学习
作者: 徐萍    时间: 2009-10-13 11:10
成为施工会计了。多学一些
作者: NB好好学习    时间: 2009-10-18 21:55
马上就会做施工会计了
作者: lzyc    时间: 2009-10-20 10:30
多谢楼主,谢谢!!!!!!!!!!!!11
作者: 利敏    时间: 2009-10-28 13:00
多多学习。。。。。。。。
作者: 田心    时间: 2013-1-10 10:09
学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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