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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转包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确定及政策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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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26 13:14
标题:
建筑业转包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确定及政策过渡
根据旧条例规定,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根据新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转让的,将不再享受差额征税的待遇,必须按全额缴纳营业税。
因此,建筑业转让中,涉及支付转包方价款的扣除问题就涉及到过渡政策的执行。
作者:
卢翠琳
时间:
2009-12-14 21:35
目前就是想学习学习了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6 16:2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所以要分包,不要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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