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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业转包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确定及政策过渡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26 13:14
标题: 建筑业转包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确定及政策过渡
  根据旧条例规定,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根据新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转让的,将不再享受差额征税的待遇,必须按全额缴纳营业税。

  因此,建筑业转让中,涉及支付转包方价款的扣除问题就涉及到过渡政策的执行。
作者: 卢翠琳    时间: 2009-12-14 21:35
目前就是想学习学习了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6 16:2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所以要分包,不要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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