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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20 14:49
标题: 关于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问题一、
我单位现在已经是完工产品,2009年8月份收到首付款计入预收账款中的金额是约500万元,本月由前期预收账款转入的主营收入300万,本月不是由前期预收账款转入的100万元。本月计算所得税时还要把预收账款的500万元进行预交吗
还是不考虑500万元,仅仅用收入300+100-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呢
如果都不正确,那正确的该怎么处理?
问题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是先开具预售款发票,之后用预售款发票换不动产发票,可不可以不用预售款发票过渡直接开具不动产发票,我们单位现在可以开具不动产发票了,不知道为什么对于一次性付款的还是先开具预售款发票,在换开不动产发票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9-22 09:13
预收款500万应已按预收方式已缴完部分所得税,在转入收入时,计算出所得税额应扣除此部分已预缴的金额。
预收款发票的使用,一般形成这样的惯例,实际上这样使用可以挂预收款明细科目,便核算管理 。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22 15:46
标题: 继续提问
我的意思是可以开发票确认收入了,每月先进入预收帐款的首付款还要如未完工前那样计算继续预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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