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什么情况下境内公司扣缴预提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9-16 13:14
标题: 什么情况下境内公司扣缴预提所得税?
  问:新的企业所税税法已经实施,对实际管理地在中国境内的境外注册公司,应界定为居民企业。当境内公司向在境外注册公司的我国居民企业分配现金红利时,境内公司是否要按10%(或5%)的比例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9-22 22:39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