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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管理费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璐菡    时间: 2008-1-2 18:56
标题: 有关管理费用的问题
最近元旦了,公司发购物卡,这一块我们开了发票,但是不能写办公用品,只能写食品。
请教高手
我这一块怎么列支?
福利费?
这样的话好像福利费不能税前列支了
以后这样的节日我该怎么操作呢?
谢谢
作者: 静天高云淡    时间: 2008-1-3 09:05
关注中"""""""
我觉得应该也是入福利费,由于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了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税法上改变了以前计提列支的办法,按规定据实列支,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但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实施条例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所以类似公司发购物卡之类的费用进福利费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请高手指教一下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1-3 11:55
进福利费肯定没问题了,超过了14%的标准,税前调整就可以了。同时可以将福利费同业务招待费进行比较一下,哪个更合算些(新税法)。新税法的工资要求,工资税前据实列支,因此,如果职工人人有份,直接做到工资得了,只不过涉及到个税问题。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3 17:27
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建议减少发放实物或购物卡这类的方式

改为直接发放工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3 17:32
忘记赞一下楼主的单位了
福利不错
作者: huiaidan    时间: 2009-7-14 23:40
学习中。。。。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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